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征地前期程序、补偿安置落实、全过程监管及责任压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征地工作成为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然而,部分地区在征地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落实难等问题,易引发社会矛盾。征求意见稿通过强化程序合法性、补偿公平性和监管透明度,力求构建和谐征地环境。
征求意见稿明确,征地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地方配套法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被征地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合法权益有保障”。
严格规范征地前期程序
依法征收:明确征地必须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或城市、村镇批次用地方式进行,杜绝违规操作。 程序合规:要求公告、调查、评估、听证、登记、协议签订等环节真实有效,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安置方案需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广泛征求意见。 资金保障: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须足额列入工程概算或政府预算,并在申请土地征收前到位、专款专用。展开剩余49%落实“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补偿方式: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确保公平合理。 过渡期管理:以货币补偿为主的,须足额支付后再征收;以安置房安置的,须建成交付后方可实施。过渡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且需明确过渡费发放标准。 禁止强拆:严禁违法违规强征强拆,保障群众自愿选择权。拓宽安置渠道,优化资源配置
城镇开发边界内:以货币安置为主,推广“房票”、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缩短过渡期并盘活闲置资源。 原地安置:首套安置房可就近购买商品房解决;异地迁建需与乡村振兴衔接,优先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严禁在地质灾害区等危险区域选址。全过程监管与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征地公告需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张贴,并留存影像资料及签字确认,上传至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监督检查:市级部门每季度核查征地补偿安置情况,省级部门每半年抽查并通报结果,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政府。明确责任与惩戒机制
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可具体执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问责措施:对未落实补偿、违规强拆等行为,将采取警示约谈、暂停用地审批、冻结指标等惩戒,并依法追责。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河南省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股票配资专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该意见征求期截至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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